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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违法拆迁下的暴力与腐败(续)



 

  2019年10月22日媒体刊发:《河南郑州:违法拆迁下的暴力与腐败》一文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国内多家媒体相继转发,如: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河南都市频道、河南公共频道、腾讯、百度、搜狐等。稿件刊发后,引起河南省政府、省高院、郑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河南省高院秉承民愿,为百姓伸张正义,于2019年12月为上访群众受理此案。河南省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曾多次过问此事,但由于事件重大,涉案人数众多,至今群众上访问题仍未解决。至此,郑州市金水区庙里镇十二里屯村的村民仍坚持不懈,继续奔走维权上访之路。

  

 

  久拖不办 村民信访何去何从?

  2020年年初,村民代表多次给河南省高院领导打电话询问事件进展情况,要求河南省高院秉公执法办理村民信访事宜。

  2020年4月13日下午,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办事处梁振国书记约上访村民到该办事处谈有关上访村民诉求等问题。

  梁振国书记说:开发商占用你们的土地和宅基地搞商品房开发即使违法,但人家也给予了补偿,再有,你们的土地及房屋属于集体土地,根本就不值钱,如果法院在审理当中给判高了,我们政府还要上诉呢,你们上访想解决问题,直接面对的是主管辖区的领导,想要解决问题就应该拿出一个双方都能认可的方案,如果说你们强词夺理,心带仇怨,那我们政府就无能为力帮你们解决问题,如果再继续上访下去,我们政府也不怕,我们政府部门还能再拖你们十年八年不办,你们也无可奈何,看谁能拖得起谁,我们会奉陪到底!

  村民听后反驳到:您作为地方主要领导能说出这样的话,让我们村民心寒,如果说我们的独栋二层小楼不值钱,那开发商和政府为什么在没有任何审批的情况下,强占我们村民的房屋和土地。如果不值钱,那你们为什么动用警力,暴力强行抓人强拆,逼迫村民离开赖以生存的家园呢?你们违法拆迁在先,还有恃无恐、贼喊捉贼地欺压百姓,你们凭借手中的权利为所欲为来协助开发商获得高额利益。马太原(原村支部书记)利用我们的土地和宅基地赚了十几个亿,他这么多钱买通关系究竟是为了什么?你们政府领导比我们村民还清楚。马太原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买通关系保护自己违法行径。这样一来,逼得我们村民走投无路开始上访。十四年了,也无人问津。

  退一步而言,没有冤屈谁会上访,十四年期间,有些上访村民陆陆续续的死去了,剩余部分上访人员有的已年近花甲无房可住,几十户人家在外面租房子,不说辛苦,就每年交租金也需要钱啊!可想而知,作为村民无房无地,生活来源从何说起!十四年上访花掉多少钱已经无人可知,真是劳民伤财、满目创伤!这十四年我们找当地政府解决问题,也不知道去了多少次,而你们只是相互推诿,久拖不办,就像刚才您说的;拖也把我们拖死了。然而,让我们至今不明白的是:开发商和当地政府违拆违建在先,为何你们违法没人查办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我们受害者却要承担法律责任和所有的经济损失,你们此种行径,所作所为有孛习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理念,如果政府再袒护开发商违法行径,我们会坚持不懈的继续走维权之路,即使倾家荡产,在外拆借也要寻求公平和正义。

  梁振国书记听完村民的陈述后,以强硬的态度告诉村民:看你们在外漂泊这么多年,每户再给你们补偿30万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你们可以继续上访,如果说,出现任何后果,你们村民应该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政府领导态度强硬 村民有苦苦不堪言

  村民说:对于一个违法拆迁案件,河南省金水区东风路十二里屯村的村民诉告已经走了十四年,至今未果。然郑州市、金水区两级政府至今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对待他们的违法行为,给予这些依法维权的村民一个于情、于法、于理的交待,而且还处处打压维权村民,对待村民就像对待“敌人”一样打击报复,为所欲为。作为法院,从06年开始审理此案,各级法院办案就像在锅里翻烧饼一样,翻来覆去,一翻就是十四年。迄今为止还没有给予依法、依据、依规的结果,让那些守法、守规的村民承担审理时间过长,造成的方方面面重大经济损失。

  作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找村民谈房屋赔偿问题,他们以大压小、不谈主题、蛮横无理。不谈不气,当领导给我们谈“所谓”的“标准”时,我们肺部都快气炸了。东风路街道梁振国书记很“理直气壮”的对我们说:你们村民告政府不作为,起诉政府,即使是当地政府的错,那我们错了你们又能对我们如何。拆迁后,你村有360户人家,同意住新房的有300户,然而只有你们60户不同意,你们这60户就是刁民,不服从领导政府安排执意上访告状,那你们就是我们政府的“敌人”,你们敢与政府作对,不会有好果子吃的。如果当地法院依法审理、审判此案,我们政府也会上诉的。我们所给出的条件是签字的给15.8万,没签字给29万元,你们同意也点同意,不同意也要同意。这是我给你们最后的底线。

  满目创伤,这十四年,我们找当地政府也不知去了多少次,而你们只是相互推诿,拖而不办。就像你刚才讲的,拖也把我们拖死了,别说给29万,就算给49万也不够啊,这些年我们维权差旅和误工费用也不止这29万,这点补偿只不过是杯水车薪。然而让我们至今不明白的是:开发商和当地政府违拆违建在先,为何你们违法没人查办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我们受害者却要承担法律责任和所有的经济损失,这有孛习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理念。所以,为了维护我们合法权利,我们村民还要继续走下去,直至村民的合法所述最终得到解决。

  马太原保护伞落马 村民维权是否能水落石出

  2020年4月24日,河南郑州晚报、东方今报报道:原金水区区长、现任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铁良于2005年至2009年期间任郑州市金水区委副书记、区长。“王铁良任金水区区长期间大搞工程建设,马太原强拆村民房屋建商品楼阶段都是在王铁良区长的维护下进行的。2006年十二里屯村民房屋被强拆时,就是王铁良带领公安防暴队、政府职员和黑社会将不同意拆迁房屋的村民拖离房屋,同时将阻碍拆迁的几个村民带上警车后被拘留。当时违法拆迁现场惨不忍睹,撕心裂肺,他们不顾村民的死活、不顾村民的劝阻,在王区长的指挥下,大张旗鼓的对村民的房屋进行强拆。时至今日,拆迁场面让村民记忆犹新。当今天看到新闻说王铁良被纪委审查时,我们此时此刻也会联想到他当时作为区长与马太原对违法拆迁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就是官商勾结欺压百姓、贪污腐败的主要原因。”王女士说。

  王女士说:王铁良2011年就在我们金水区当领导,当时,他与马太原的关系非常密切,如果没有王铁良区长,暗中支持马太原,马太原也不会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对我们的房屋和土地违法拆迁和违法占地,马太原他搞商品房开发净挣十几个亿,挣来的钱他自己也不会中饱私囊其中王铁良区长也得了个盆满钵满。如今王铁良被河南省纪委审查,从这一点不难看出马太原也将为期不远了,我们十二里屯村民上访这十四年的冤案也会得以昭雪,马太原等人贪污的违法行为也会大白于天下。因此,我们十二里屯村民会拭目以待,期待政府部门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

  以下为2019年10月22日刊发的原文

  近日,记者接到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庙里镇十二里屯村的村民举报,主要反映在1992年至2010年间十二里屯村村干部在未征求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拆迁、违法占用村民耕地,以暴力和威胁的方式对村民进行打击报复,在政权和带有黑恶性质组织的胁迫下,村中有少部分村民只能签字同意拆迁和占地。曾经的省级文明村、别墅村变成了开发商发财地。无家可归的全村村民居无定所奔走告状,十余年间,他们从市告到省,从省告到中央,迄今为止,无人问津。十几年间,有部分人已经离去,但为了讨回公道,维护正义,仍有部分村民不竭余力奔走在漫长的信访之路上!

  (一)“村、官”勾结早有预谋 “别墅村”变成“摇钱树”

  据十二里屯村村民反映:1994年,该村经金水区政府统一规划,本村村民在取得167平米的宅基地上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设计、建造别墅风格的二屋独栋小楼,楼前有宅院,楼房内外墙均贴瓷砖,装饰装修风格统一。2000年,十二里屯村因村容整洁、干净、人们生活文明有序,后被评为省级“文明示范村”;2003年又被评为“小康示范村”。

  十二里屯村处于郑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之内,商业繁荣,交通便利,村民房屋所处位置寸土寸金,时任十二里屯村的村干部及市区领导早已盯上了这块“肥肉”,村民王某说。据村民上访了解到:早在2004年,该村村支书马太原就早有预谋,并于2004年6月3日与河南开祥置业有限公司签定开发十二里屯房地产协议,该协议“改造”范围共占地225亩,采取局部拆迁为原则,滚动改造方式进行,在安置村民后,余下的土地供开发商开发房地产。

  马太原、张杰既是十二里屯村书记、主任,又是开祥置业公司股东,据村民调取工商档案信息记载:郑州同乐企业集团股东为:马太原、王喜斌、十二里屯村委会,注册资金3000万元,至2003年年检时,资产总额为47137万元。马太原为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张杰为副董事长,董事为杜留保。其中关系为:马太原(自1988年起连续担任20多年村支书从未更换过);村长杜留保(马太原老婆的亲侄女婿);现任副书记王玉斌(马太原亲妹夫王喜斌的弟弟),村委委员王喜斌(马太原亲妹夫)。郑州同乐企业集团是村办企业,而同乐集团早已经成为马家及马家亲属的企业了。

  2004年与十二里屯村签订的开发协议的开发商为河南开祥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祥置业),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2002年至2010年期间,该公司的股东之一为十二里屯村村委成员王喜斌。马太原控制的同乐集团与开祥置业均为河南信宇房地产公司各50%股份股东,马太原同时任河南信宇房地产公司副董事长。

  以上信息证明:马太原参股并实际控制的同乐集团与开祥置业各占河南信宇房地产公司50%的股份。正是基于马太原家族看上了十二里屯村村民房屋所处位置的巨大商业价值,勾结市、区官员、商人,里应外合在2004年,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与自己控制的公司,以村委会的名义签订了开发协议。“马太原疑邻盗斧,自欺欺人的行为,来强占村民财产,实在可恶至极!”村民们气愤地说。

  村民王女士、张女士说:“经过她们多年上访得知,十二里屯村当时并不在拆迁范围,因为她们的房屋是政府统一规划建造的别墅房,还不足12年的,根本就不需要改造拆迁,而是村干部与开发商相互勾结,在巨大的利益下,在政府各级领导‘各得所需’下违法操作。马太原拆房买地获得近百亿的利润。而这百亿利润,也并非自己中饱私囊,而要参与者利益共享。”

  (二)违法强拆、占地 威逼村民签协议

  2004年6月,马太原、杜留保代表村委会与开祥置业签订《十二里屯村改造协议》;2006年3月,金水区政府成立以副区长翟政为任指挥长的十二里屯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2006年9月,指挥部发布拆迁公告,要求村民于2006年9月24日前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同时停水、停电。9月11日至11月25日期间,政府采取停水、停电,村委会及金水区政府组织几百人组成的公安防暴队、警察、政府职员、社会闲散人员,陆续将村民强行拖离房屋,暴力强拆。同时,将“阻碍”拆迁的村民任小枝、王小美、王春花等十余人带上警车,有的人被拘留,有的人被拘役。

  拆迁现场一片混乱,哭喊声、叫骂声、打人声声声不断,从房屋被拖出去的男女老少被扔到一边后,大型机械横冲直撞把村民的小“别墅”强行拆除,房屋内所有的家具也一同毁掉。无家可归的村民无论怎么哭诉,如何哀求,现场工作人员无人理睬。在房屋被强拆过程中,有部分村民要求政府拿出拆迁许可证,分管拆迁的主要领导告诉村民,拆迁不需要办任何手续。

  房屋被强拆前,十二里屯村村民没有一户与村委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被强拆后,区政府和村委会下派工作组,要求村民必须签订拆迁协议,还威胁当地村民,如果不签拆迁协议,村民将一无所有。有少部分村民在带有黑恶性质的、黑恶势力的威胁下,在拆迁后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协议,还有部分村民不忍心老人孩子露宿街头、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只得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截止目前,还有十八户村民未与村委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三)村干部贪污腐败 村集体财产演变“唐僧肉”

  据十二里屯村民介绍,自从村支书马太原从1988年上任以来,就把他家的亲属安排到村委会上班,至此,十二里屯就成了马家的天下。马太原在重大事项上都是一言堂。1990年,他擅自以十二里屯村委会名义入股93%,成立郑州市同乐实业开发公司,且公司董事会成员均未经股东大会表决选举,马太原擅自任命自己的亲属担任董事,把持同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马太原担任村支书20余年间,把村里的土地全部卖掉,用于商业开发,在卖地过程中,与开发商相互勾结,低价卖地,获高额利润,所得钱款中饱私囊。通过金水区政府派驻的十二里屯工作组调查情况说明:同乐花园1993年3月与信宇房地产合作开发,十二里屯村投入土地130.8亩,经查,2002年双方实际开发74.8亩,村委会共获得现金收入2115万元,信宇公司代村委会支付康乐中心楼价款1724万元,以上合计总收入为3839万元。2004年6月,同乐集团以剩余51亩土地地标价3060万元给了信宇公司,而马太原获得个人的50%股份。马太原把村民的土地变成了自己的股权,获利都揣进了自己的腰包。然而,村委会就同乐花园开发所获现金收入3839万元也不知去向,至今为止查无此账。

  2001年,河南中海房地产以57万元每亩的价格购买十二里屯村土地79.5亩,用于房地产开发,小区名为:丽江水花园。当时十二里屯村土地市场价值为每亩100多万元,而马太原低价卖出,从中获利4000多万元,然而,开发商应交总价值为4523万元土地款,截止目前,村委会账目上也没有任何显示。

  2001年5月,马太原在未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占用十二里屯村民土地59亩为注资仅为23万美元的独资企业—河南大合减震器有限公司做担保,担保资金为1500万元。后因大合减震器公司资不抵债,2001年6月份起,河南省高院、管城法院强制执行,至此,十二里屯村这59亩土地被法院强执,造成十二里屯村6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2006年,马太原擅自滥用职权,擅自以村办企业同乐公司名义为濒临破产的企业—郑州强仔实业公司提供500万元担保。因该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同乐公司被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十二里屯村集体土地再次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马太原倒买倒卖土地,自己商业开发,可谓算是:财大气粗、‘富甲一方’了。这种贪腐不除,民怎安生?”村民们感叹的说。

  (四)寻求公正去维权 违法强拆得证实

  据十二里屯村村民代表王小香、马玉福介绍:自2006年村民的房屋被强拆之后,他们就从未间断过寻求公道,在这十多年间,王小香的头发由黑变白,可谓历尽千辛万苦、风雨岚山,他们坚信:在以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打黑除恶的政策下,他们合法权益定会有拨云见日的一天,不法之徒、贪官污吏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村民们带着这种信念,从未间断过与不法分子做斗争,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可熟知,民告官真是难于上青天,我们开始上访时,就抱着必胜信念,按正规上访程序一步步举步维艰的走着,可最终还是一无所获,在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找律师与当地政府打官司。

  2007年6月3日,61户村民把起诉材料交到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然而,金水区法院立案庭拒不接受起诉材料、拒绝立案。

  2007年7月,61户村民把起诉材料交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时任立案庭庭长赵洪印明确表示:你们起诉的程序首先要到金水区立案,待他们立案审理后,如果案件审理不公再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村民听到赵洪印庭长的表述后再次来到金水区法院,要求金水区法院立案庭针对拆迁事件立案,然金水区法院还是不立案。村民在万般无奈之下,又来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中院接收材料后说:要“研究研究”。然而,这一“研究”就到2010年6月。在几十户村民一再坚持下,河南省高院做出指示,要求郑州市中院立案,无奈的郑州中院只好立案,进行审理村民诉违法拆迁违法占地事件。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结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涉案土地原为郑州市金水区十二里屯村使用的集体土地。2006年12月25日,十二里屯村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本村城中村改造,为此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进行土地相关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2007年1月4日,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向郑州市人民政府递交郑国土资文【2007】4号,已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2007年郑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十二里屯村村民委员会的申请,为其颁发了郑国用【2007】第02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从本案审判结果查明,郑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开祥公司占用村民宅基地搞商品房开发手续全部合法。

  村民看到郑州中院的判决后气愤难平,村民们认为:作为人民法院,应该听取民意调查事实真相,决不能闭门造车、枉法裁判,这种判决结果跟不判有什么区别?无奈之举,村民只能上诉到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

  (五)政府违法无人监管 村民讨公道历经磨难

  经省高院受理案件查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审理的郑州市人民政府为其颁发的国用【2007】第4号、国用【2007】第021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未经取得合法程序,属于违法行为。该证被依法注销。本院认为,十二里屯村涉案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郑州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对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后才能进行出让,但郑州市人民政府在诉讼中没有提交对该集体土地依法征收的证据,其未履行合法程序而将涉案土地私自变为国有,为开祥公司颁证的行为构成违法,应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对其违法行为进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一、撤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郑行初第4号行政裁定。二、确认郑州市人民政府为开祥公司颁发郑国用(2011)0036、0037、0038号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权证的行政行为违法。2014年12月1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宋雅芳。

  2014年11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金水区政府在本案中,对被诉强制拆迁行为不能提供证据,不能证明其实施的行为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应视为其强制拆迁行为违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4)豫法行终字第0015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为依据,凭借自身手中的权利,直接将村民的宅基地转为国有,其行为已是昭然若揭。在利益的驱使下,郑州市人民政府明目张胆违法,法律对掌权者来说,有和无没什么区别”。村民们气愤的说。

  马太原拥有50%股份的开祥置业在拿到郑州市人民政府所谓的合法手续后,在十二里屯村这229亩宅基地上大面积开发房地产。楼房已全部售出后,因郑州市人民政府前期给其颁发的手续违法,后开祥公司在这229亩宅基地竞拍中仅用1分钟的时间就拿到了他们已建完的地块。起初从“合法”变成合法用地。该公司交付的土地出让金,没有交够,只交了一些保证金,当地政府又无偿地返还给开祥公司。

  从2006年至2018年河南省高院的最后一份判决,十二里屯村村民历经12年的时间,他们不懈努力的执着与坚持终于查明了真相。2014年省高院的两份判决结果出来后,十二里屯村村民开始申请国家赔偿。村民们认为:政府违法拆房占地,毁掉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应该给一定的经济赔偿,然时至今日,当地政府也没有给村民们任何解答,这让上访十多年的村民们心寒。村民们并非狮子大张口,他们上访的目的就是讨公道,讨回本应该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所得。时过境迁,日复一日的等待至今无果!

  编者按:人人为公、天下太平;人人为私、世道必乱。在正义和公理面前,作为普通百姓而言,他们无非是希望自身的财产不受任何损失和侵害,然而,作为郑州市政府,金水区政府在违法违规操纵下,竟然在没有任何合法的手续来纵容和保护开发商违法拆迁、违法占地,其行为已是昭然若揭。在他们的袒护和放纵下,才酿成当地村民房屋被拆,居无定所,满目创伤,这十四年,我们找当地政府也不知去了多少次,而你们只是相互推诿,拖而不办。就像你刚才讲的,拖也把我们拖死了。然而让我们至今不明白的是:开发商和当地政府违拆违建在先,为何你们违法没人查办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我们受害者却要承担法律责任和所有的经济损失,这有孛习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理念。

  满目创伤,游离街头,奔走告状,有的甚至妻离子散,家败人苍。然作为十二里屯村村干部,不为民事、一手遮天、巧立名目、巧取豪夺、以权谋私、贪婪无厌、坑民害民,他们为谋取个人利益伙同当地政府在违法操作之下,硬生生从村民手中抢走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房屋,其做法实乃唯利是图、令利智昏。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定会铲除贪腐,让吸血蛀虫无立存之地,同时,也希望河南省人民政府能秉公执法、彻查此案、偿还十二里屯村全听村民一个公道!

  原文链接:http://zwfz.net/news/zixun/gn/80177.html?158815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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